教基函〔2014〕33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有关直属学校:
现将《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实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争创计划的通知》(皖教秘基﹝2014﹞4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积极开展争创工作,每个县市区要在2015年2月底之前,向市教育局推荐经过评估的小学、初中各2所,高(完)中1所,市直属学校对照标准自愿申报。市教育局组织专家评估后,于2015年3月20日前,向省厅推荐小学、初中、高(完)中各2所,同时评估一批市级心理健康教育特色(示范)学校进行命名、挂牌。
二、各县市区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于2014年5月30日
前将负责人和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员有关信息报送市教育局。
三、各县市区要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加大专业教师招聘力度,并以县市区为单位开展好心理健康辅导员或咨询师的集中培训工作,促进心理健康教育水平的不断提高。
联系人:唐 海 电话:2198129
邮 箱:136001884@qq.com
阜阳市教育局
2014年5月28日